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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工作职责

质量评估与国家考试中心主要负责全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本科教学相关认证和评估、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相关的国家级考试组织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整体监控、规划及顶层设计。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的正常运行。

3.负责检查、督导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的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及监督学校有关部门及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评教、评学、评管及其他内部评价工作。

4.负责检查、督导实践教学,保证过程规范性和结果有效性。

5.负责组织开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省内专业评价及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认证等工作。

6.负责建立外部评价机制,组织实施外部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为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提供调整依据,以利于教学质量进入持续改进良性循环。

7.负责学校教学督导队伍校院系(教研室)三级建设及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学生管委会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其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8.负责熟悉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对接中小学第三方评估业务需求,助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

9.负责统筹组织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相关的国家级考试。

10.负责建立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强化质量标准建设,推动专业注重内涵建设,改革培养体制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依据和保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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