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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巩固期初教学检查成效,及时发现并解决本学期教学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压实教学质量主体责任,保障教学工作持续规范推进,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以“整改落实+常态监控+精准提质”为核心,同步衔接教学质量保障台账月报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10月27日-11月14日(教学第10周——第12周)

二、检查内容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上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查中台账问题的持续整改效果、期初教学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台账推进情况,包括整改措施落地、责任落实及整改成效。

(二)教学常态监控情况

1.课堂教学情况:本学期教师“五带”(教师手册、教案、教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规范,是否与实际教学进度匹配,是否体现“两性一度”;上学期期末归档材料(试卷、评分标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等)。

2.实践教学情况:本学期教育见、实习开展情况(学生出勤、教师指导等);超星实习平台使用情况;材料提交情况(本学期见、实习计划,课程目标合理性评价表等);材料归档情况(上学期毕业论文、教育见习材料等)

(三)学院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运行情况

1.学院领导班子、院级督导、学工人员听评课及参与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2.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台账月报制度执行情况。

3.“监督-评价-反馈-持续改进”闭环管理机制的实际运行效果。

三、检查人员

学校教学督导、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教师教育中心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检自查+学校抽检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第10周各学院完成全面自查,第11-12周学校进行实地核查。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10月30日上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台账(10月)》。请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填报,无问题不用提报。

(二)第10周自检自查结束后,各学院于11月3日上报《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学院期中教学自检自查报告》,内容包含“检查开展情况、前期问题的整改落实成效、现存主要问题、下一步提质措施”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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