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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工作,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顺利推进。结合上学期已开展的两轮教学材料检查工作,学校决定本学期第3-6周(3月10日-4月4日)进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材料时间:2023年2月-20253

材料清单:课程清单、试卷清单、毕业(设计)论文清单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专项检查

检查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过程性考核材料、终结性考核材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学生试卷等。

2.实践教学专项检查

检查师范类专业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材料;非师范类专业的专业见习、业实习材料等。

3.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检查毕业论文及手册等相关材料。

4.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项检查

检查学院有关质量保障体系架构、队伍建设、质量监控运、质量文化建设情况等。指标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其中第3-4周为学院自查阶 段,第5-6周为学校抽查阶段。

四、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要将教学检查工作常态化,建立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台账(参照附件2),实行月报制。

2.本次教学检查重点针对前两轮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就实践教学、质量保障重点检查。

3.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学院在第3-4周,明确学院教学检查计划、严格按照任课教师、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三级审查制度,认真组织自查,填报本月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台账并于3月25日上报至质评中心(纸版院长签字盖学院章,电子版发送至zlpgykszx@163.com)。

4.学校教务处、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教师教育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校级督导将于第5-6周进行抽查工作抽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抽查结果以报告形式提交至质评中心,截止时间4月11日

5.抽查期间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及负责教学材料的老师至少两人在现场为教学检查提供咨询及答疑服务。


附件1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评价表


附件2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台账


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

                                                                                   2025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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