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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鞍山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校内专家库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校师范类专业内涵式发展,切实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扎实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自评自建与迎评促建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组建“鞍山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校内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定位与作用

校内专家库是学校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核心智囊团和指导力量。主要职责包括:

1.指导各师范类专业解读认证标准,明确建设方向。

2.参与认证专业的申请材料、自评材料、持续改进材料审阅与论证。

3.参与专业认证考查,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

4.为学校认证工作提供咨询、培训和政策建议。

5.协助学校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2.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了解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专业建设或教学管理经验。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

5.具有高级职称,主持或参与过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研究项目。

6.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和专题培训,或参与过其他高校教育教学评估、专业认证工作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填写《鞍山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校内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至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

2.资格审查。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3.公示与聘任。审查结果无异议后,经公示纳入专家库管理。

四、组织与管理

1.管理机构。专家库由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2.动态管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实绩进行动态调整。

3.培训提升。定期组织专家培训,不断提升专家队伍的专业水平。

4.优先推荐。对于工作认真负责、专业能力突出、在指导校内专业认证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专家,学校将优先推荐其入选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库。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于2026年6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链接

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VLO72CBGUm

(1)每位专家的申请表(签字盖章扫描)与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2)《师范类专业认证校内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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